第四节 亚里士多德学派的《喜剧论纲》
起笑,这有以下一些办法:
(一)“转化物”(丑化之物或美化之物)——指借故把别人转化为一种丑化之物,或把自己转化为一种美化之物,结果适得其反,自食恶果,引起观众发笑;
(二)“骗局”——指剧中人耍了一个骗人的滑稽花招,引起观众发笑;
(三)“不可能的事”——指异想天开、了无边际的大话或梦想,引起观众发笑;
(四)“可能而不相干的事”——指那种合理与不合理、可能与不可能交相混杂的想望,正因为有合理和可能的成分存在,因此那部分不合理和不可能更显得好笑。例如要衡量欧里庇得斯和埃斯库罗斯的诗句,原是合理和可能做到的事,但阿里斯托芬在喜剧《蛙》里,却写狄俄倪索斯用天平来量称他们的诗,就成了可能中的不可能、合理中的不合理,足以引起观众发笑;
(五)“出乎意料的事”——指对观众常识性预定思路的打断,荒谬而可笑;
(六)“人物的贬低”——指对名声煊赫、地位崇高、气度**的知名人物的不敬性描述,其可笑性建筑在剧中的描述与原先固定形象之间的矛盾和距离之上;
(七)“滑稽(手势)舞蹈的运用”——指的是特殊的喜剧动作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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