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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亚里士多德学派的《喜剧论纲》

    亚里士多德的《诗学》是一部残稿,遗失部分的内容很难推测,但从种种迹象看,其中理应包含着对喜剧更为详尽的论述。《诗学》第六章第一句话中就有对喜剧问题“以后再谈”的许诺,可惜人们再也看不到了。
    遗留下来的最早关于喜剧问题的较全面论述,就是佚名者的《喜剧论纲》。此件原名《夸斯里尼阿弩斯短篇》,大体可以推定出之于亚里士多德之后的一个亚里士多德学派人士之手。原文不长,是十世纪的一个抄本,长期流落于私人书箧,十九世纪才被复印而得以名世。
    《喜剧论纲》套用亚里士多德的悲剧定义的规格,拟定了一个喜剧定义:
    喜剧是对于一个可笑的、有缺点的、有相当长度的行动的模仿(用美化的语言),各种(美化)分别见于(剧的各)部分;借人物的动作(来直接表达),而不采用叙述(来传达);借引起快感与笑来宣泄这些情感。喜剧来自笑。
    这个定义中属于喜剧特殊性的内容是“可笑的”、“有缺点的”等语汇。但是,当我们阅读了《诗学》第五章中亚里士多德对于喜剧的零碎论述后,就可发现所谓“可笑的”、“有缺点的”也是亚里士多德已经提出并作了解释、定性的,而这里未曾对这些喜剧专用词汇作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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