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整一化
亚里士多德对于戏剧必然律的论述,是内容方面的要求;体现在形式上,就是整一化原则,或称有机整体原则。这是他的戏剧学的核心所在。
亚里士多德对于整一化原则作过如下论述:
一个整体就是有头有尾有中部的东西。头本身不是必然地要从另一件东西来,而在它以后却有另一件东西自然地跟着它来。尾是自然地跟着另一件东西来的,由于因果关系或是习惯的承续关系,尾之后就不再有什么东西。中部是跟着一件东西来的,后面还有东西要跟着它来。所以一个结构好的情节不能随意开头或收尾,必须按照这里所说的原则。
这段话在稚俗的外表下深含意蕴。头、中、尾三者各守其位,既不能任意挪动,也没有其他成分置身其间,又没有失落应有的任何一部分,可谓高低相宜、胖瘦得体。这就是整一化了的艺术品。分而述之,戏剧的整一化原则可包括完整、单一、适度这三项。
完整
。除了关于头、中、尾的论述外,我们还在悲剧定义中看见亚里士多德把“完整”作为戏剧所模仿的行动的一个重要要求。任何具有合理的内在规律的内容,都会体现为一种完整的表现形式。因为内在规律必然有前后的因果关系,而因果关系又必然显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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