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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明代户籍是如何管控的?

治。然自明代中期以后,社会的变化已经不允许四民各安其生、各专其业。朝廷赋役的加重,农村土地兼并的加剧,已经导致传统社会统治基础的分崩离析,失去土地或者已经无法在农村存身的农民,不得不到城市中寻找新的安身立命之处。
    明代中期以后,在社会各阶层中,普遍出现了人口流动的现象,其中最基本的流动形式就是游寓或寄籍。细加概括,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士人之游寓。明代士人游寓之风相当盛行,且山人、游客遍布各地,这势必带来科举考试中的“冒籍”问题。明代取士之制,从府、县考试一直到乡试,都要求士子回原籍参加考试,禁止冒籍。然而,明代中期以后,很多州县“土著人少而客居多”,这种现象的出现,无疑给科举考试中的籍贯问题带来严峻的挑战。
    至于那些在科举仕进上已经失去前途的知识人,更是通过游历天下而维持自己的生计,尤以绍兴人为甚。清代因为绍兴师爷游幕天下的事实,导致民间有“麻雀、豆腐、绍兴人(到处都有)”的俗谚。然这种现象,至少在明代已初露端倪,尤其是在北京,六部书吏之职,多为绍兴人所盘踞,甚至世代承袭,进而导致在京城的郊区形成了绍兴人生活的专门社区。
    二是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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