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二、明代户籍是如何管控的?
民之流动。根据明人何良俊的记载,在正德以前,百姓十分之一在官服役,而十分之九则在家力田。当时是四民各有定业,农民安于田地。自正德以后,由于赋税日增,徭役渐重,于是出现了农民纷纷徙业的现象。这些失地的农村劳动力,大多进城谋生,其谋生方式主要包括成为乡官仆人、衙门皂隶,或经营工商、游手做苦力四种。
三是商人之游寓。由于地狭人广的原因,像安徽的徽州、福建的福州,当地土地资源显然已经无法保证居民谋生的基本需求,只能向外流动。如南京的典当铺,在正德以前全是本地人开设,但到了万历年间,这些典当铺与绸缎铺、盐店,基本已经被外省、外府的富民所占据,说明外地商人大量涌入南京城经商。
商人常年在外经商,在客居地娶妻生子,这种现象至迟在正统年间已大量出现。明人丘濬的记载显示,当时江西有大量人口向外迁移,聚居于荆州、湖广一带。他们在当地生活时间一久,就纷纷置办产业,甚至被列入“税户”的名目。
四是工匠、技艺之人之游寓。明中期以后,工匠大多离开原籍,在外务工,凭借自己的手艺挣钱,养家糊口。尤其是来自江西的工匠与医卜星相一类的技艺之人,更是行遍天下,甚至在有些地方形成“南昌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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