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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布轮退尔:自觉的意志行动

在一个剧院作戏剧史演讲,戏剧现象涌现在眼前,有拥塞不堪之感,但是由博返约,他慢慢觉得脑子中的戏剧观念简单了、明确了,同时也更广阔了。这就是规律的获得。
    这个规律乃是:戏剧是一个自觉的意志的行动。
    自觉的意志行动会遇到阻力,因而必须攻击这些阻力,进行反抗、斗争和冲突。布轮退尔指出:“一般所谓的剧院,不过就是发挥人的意志,对命运、财产、环境等方面阻碍它的东西进行攻击的地方。”他还说:“戏剧是表现那些与限制和贬低我们的自然力量或神秘力量发生冲突的人的意志的,是我们中间的某一个被放到舞台上去生活,并且在那里进行斗争,以反抗命运、反抗社会法律、反抗他的某一个同类、反抗他自己——如果需要的话,反抗野心、盘算、偏见、愚蠢,反抗他周围的人的恶意。”
    这样一来,所谓“意志”说,也就成了“冲突”说——“意志冲突”说。
    布轮退尔分几个层次来说明自己的学说:
    第一,戏剧与史诗、小说的区别就在于有无自觉的意志的行动。为此他剖视了两个作品:勒萨日的小说《吉尔·布拉斯》和博马舍的戏剧《费加罗的婚姻》。这部戏剧正恰是以这部小说为范本的,所以对比起来焦点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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