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更多地考虑观众
拉斯对许多具体规定有着过分浓厚的兴趣,与上述他在一些较原则问题上过分的面面俱到加在一起,就出现了当断则圆、当活则僵的状态。
正因为贺拉斯比亚里士多德更多地考虑观众,因此,也就更多地考虑到戏剧的社会教育作用,十分鲜明地举起了戏剧必须“寓教于乐”的旗帜。他仍然是从观众的需要提出这个问题的:
如果是一出毫无益处的戏剧,长老的“百人连”就会把它驱下舞台;如果这出戏毫无趣味,高傲的青年骑士便会掉头不顾。寓教于乐,既劝谕读者,又使他喜爱,才能符合众望。
是不是仅仅为了迎合观众,为了使刻求道德的长老和喜爱娱乐的青年帮能接受,才要戏剧“寓教于乐”呢?不是。实际上贺拉斯有着明确的社会道德设想,在“迎合”之名下,大有灌输之意。他希望戏剧表现这样的内容:
它必须赞助善良,给以友好的劝告;纠正暴怒,爱护不敢犯罪的人。它应该赞美简朴的饮食,赞美有益的正义和法律,赞美敞开大门的闲适(生活)……并祷求天神,让不幸的人重获幸运,让骄傲的人失去幸运。
贺拉斯所论述的戏剧的内部统一性、合式、完美、魅力等等,都要寓入以上这类“教”,方才使他满意。在这方面,他深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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