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力所能及的判断力
贺拉斯认为,改编人所共知的名作是戏剧创作的好办法。他并不欣赏从广泛的日常生活中汲取新奇的戏剧题材。他说:
用自己独特的办法处理普通题材是件难事;你与其别出心裁写些人所不知、人所不曾用过的题材,不如把特洛亚的诗篇改编成戏剧。从公共的产业里,你是可以得到私人的权益的,只要你不沿着众人走俗了的道路前进,不把精力花在逐字逐句的死搬死译上,不在模仿的时候作茧自缚,既怕人耻笑又怕犯了写作规则,不敢越出雷池一步。
从公共产业中得到私人权益这一巧妙比喻,比前后论述更能说明贺拉斯的戏剧题材论。
不要简单地把它看成是一个偷懒抄近的办法。公共产业,主要是指业经历史风烟筛选过的古代题材,特别是希腊艺术所表现过的英雄主义题材。从内容论,大体合乎奥古斯都元首统治的社会教化要求,也适合贺拉斯自己的美学追求。从艺术效果论,凭借着观众对旧情节的事先了解和习惯兴趣,凭借着名人名事的特殊吸引力,凭借着古代艺术家们的创造基础,确实有可能使这些改编而来的戏剧作品取得成功。但是无论如何,这是一种相当保守的主张。贺拉斯还告诫皮索父子:“你们应当日日夜夜把玩希腊的范例。”可见他对希腊艺术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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