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醒悟!
一旦割破,光是顺着血管喷出来的血液就足以让贾斯丁陷入震惊之中,这种疯狂的手法会让贾斯丁产生恐惧。只要稍有不慎,分秒之差就可能送凶手下地狱。手腕不同,哪怕贾斯丁当下没有任何反应,又或者干脆看着凶手去死,他还能自救。难道,这个不该是一个严谨的人准备好的后手吗?
至于地面上的血迹滴落分析就更好解释了,凶手在面对贾斯丁的时候将手举起,手腕内侧冲着贾斯丁展示时,手腕部位自然而然与脖颈平齐,喷溅的血滴又会和勃颈处有多大差别?
还有那件血衣,很可能是凶手在出血后为了让血流减慢而脱下衣服缠在手腕上,只要血衣脖颈处的位置恰好缠在伤口上,一个巧合就能让整个案件的走向改变。
唯一的区别在于,如此一来血衣的后背处内侧是否有血迹沾染将成为案件转折的关键。
对了,鉴证科的鉴证报告,要知道这一切,看一眼鉴证科的鉴证报告就能完全知晓,可是,当时的自己在和康纳斯的争斗中离开了凶杀科,紧接着‘金泰熙案’便涌到了眼前,之后的军火案、中情局、国土安全局、杀警案之前的所有线索连成串的出现,至今为止自己还没看过鉴证报告一眼!
“劳伦斯!”
周末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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