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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九十六章 破枷不易

逸青回想起自己为了打破乾国传统制度对经济自由的桎梏所经历的艰辛,也不由得感慨不已。

    林逸青这些年所取得的最大的成就,其实是实现了部分的经济自由。之所以这样说,是传统或中世纪的乾国,没有现代意义上的自由。

    就传统经济领域而言,乾国人当然可以象西方一样,经营农业、商业和手工业。可是,有个障碍迎面而来:财产所有权的限制。

    《大乾律》承袭传统,明确规定:“凡祖父母、父母在,子孙别立户籍,分异财产者,杖一百。若居父母丧而兄弟别立户籍,分异财产者,杖八十。”理由是:“祖父母、父母在,子孙不得私财,礼也。居丧则兄弟犹侍乎亲也,若遂别立户籍,分异财产,均为不孝,故有杖一百、八十之罪。仍令合籍共财。”这是严重压抑经营积极性的规定。更为严重的是大乾帝国朝廷为新经济的发展设置了种种障碍。突出的表现是办新式工商、交通和金融事业,一律实行批准制,往往相应设置垄断特权,不准民间资本自由进入。

    例如,本世纪国际贸易的主导商品是纺织品。它和鸦片是乾国外贸入超的主要因素。为与外商争利,70年代开始,朝野有关人士就着手筹办纺织厂。9080年上海机器织布局开车生产,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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