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九十八章 清流误国
哲曾说:“办外交,要会争,也要会让。当争的时候必争,当让的时候也必让。只争不让,那就是下命令,强迫对方接受我的命令。”而“清流”们在外交上主张强硬手段,反对任何妥协,遇到中外冲突即强烈主战,喜欢唱高调,在爱国(现下名之为“为了社稷”)的口号下,常常把主战等同于爱国,把主和等同于卖国,将必要的妥协和无原则的退让混为一谈,打不下去不得不谈判时,对将军们在战场上拿不到的东西,则希望外交家们在谈判桌上能拿到,否则谈判之人很容易被批为“卖国”。以晚眀为例,直到亡国的最后时刻,崇正皇帝才意识到“策辽事者,不宜战而宜和也”。可惜这只能是后知后觉,已于事无补。当时眀廷上下缺乏议和的环境与气氛,明朝始终未给议和创造必要的条件,主持议和者包括皇帝在内从未展开有关议和大政方针的讨论,纠正以至批驳一些模糊认识及错误论调,以统一朝臣的思想,因而始终未能形成议和应有的气氛。相反,传统的所谓上朝大国不可冒犯的传统观念始终占据上风。主持议和的人无一不身负恶名:兵部尚书袁重桓终以“谋款通敌”之罪被磔,支持袁重桓的阁臣钱隆西也以“密谋主款”之罪长戍不赦。杨思昌主持议和,弄得举朝哗然,群起而攻之。而陈新加与清议和事暴露后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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