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

关灯

第七十一章 道德标本

的‘精’神条约。或者说是一个善意的骗局。签订了这份条约,就意味着一个人必须在他的生活中,时时与“自我”‘交’战,把一个活生生的自然人压榨成一块道德标本。几乎所有的读书人都发誓“必为圣贤”,然而,绝大部分人都半途而废,他们阳奉‘阴’违,在冠冕堂皇的借口下进行**走‘私’,成了说一套做一套的“乡愿”。只有极少数有特殊秉赋的人,才能以超常的心力来做这条约的牺牲品。

    而丁直璜,便是这样一个奇葩。

    丁直璜认为做官“尤重表率”,“持心须公正,‘操’守须廉洁,作事要勤速,问案要细心”,“亟宜刻刻恤民,事事恤民,以种德行”。他认为“一‘惑’于利,则日久浸‘淫’,将有流于贪婪而不知者矣。”因此还特别嘱咐儿子丁体常:“尔‘欲’做官,须先从此立脚,万不可效今时丧心昧良者流,只顾目前之热闹,不思子孙之败坏,是所至嘱!”

    对于当时官场流行的不正之风,如过节祝寿的礼金及每季下级向上司孝敬的钱财等陋规,丁直璜均认为是**现象,必须予以抵制。“凡一切节寿季规,万不可受。……若收受陋规,则无以自问,又何以对人?且州县送陋规,无非取之于民。尔取州县之一,州县则取民之十。试思大灾之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