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7节
为我们在遵守招投标法的前提下,在投标保证金上以及工程质保金上,应该提高收取的额度,而不能在像以往一些项目中那样,投标保证金收取的比例很低,以至于有些投标商在私底下进行运作扰乱正常投标后我们依然没有办法对他们进行制裁!尤其是有些项目在项目验收之后不到一年甚至连半年都不到便出现严重问题,到时候投资商把钱赚到手之后便注销公司另起炉灶甚至是很快消失不见了,到时候想要追究责任之时都无从追起,为了杜绝这种情况的发生,我们必须严肃招标纪律!严肃招投标流程!所以我提议,第一,在我们招标之时,投标保证金设为9000万,当然,这9000万里不仅包含投标保证金,还包括贿赂保证金,这样一来,我们不仅可以提高这次招投标的门槛,确保没有实力的公司无法进入这次招标滥竽充数甚至是为某些公司来围标、串标,还可以有效的遏制在招标活动中产生行贿受贿的事情,在招标之前我们必须在招标文件中写明,如果发现哪家公司行贿受贿,那么这家公司的投标保证金将会被没收!第二,在质保金上,我们也必须加大质保金的金额比例,这样可以确保那些中标的企业在中标之后不敢胡乱施工,出现质量问题,我认为,这次的质保金金额定在10%为宜!大家看看,我的提议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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