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咫尺之遥
能横扫一切的。当大牌球星凑到一起的时候,最需要的是有一个领袖,可以带领球队取得胜利。
詹姆斯是天生的领袖,他总是能够用自己的方式,带领球队取得胜利,这一点,nba现役的任何一个球员都难以比拟。
所以在总决赛第二场较量中,詹姆斯完全改变了策略,他减少了传球,增加了得分,来弥补韦德状态的不足;他开始更加努力的拼抢篮板,特别是在保护防守篮板方面做的非常的出色,在防守一端,他差不多和拉沙德-刘易斯换了个位置,自己顶上了大前锋的位置。
这一场比赛,詹姆斯得到了38分17个篮板的大号两双,然而助攻数量却只有1次,也就是说整场比赛詹姆斯基本上没有什么传球。
近几个赛季,詹姆斯的场均助攻的数量一直在7次左右,几乎每年都能够排在联盟的前十,比绝大多数的控球后卫都要强的多。一场比赛只贡献出1次助攻,对于詹姆斯来说确实很罕见。
但是热火队却赢球了。
湖人毕竟不可能每场比赛都强到六十多个篮板,而且面对一个拼了命想得分的詹姆斯,慈世平付出了六犯下场的代价,依旧没有能够限制住他。詹姆斯这种类型的级巨星,如果想要得分,是没有人能够防得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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