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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九百三十八章 秩序二十三

有什么太多的生命层面上的危险,但是他们内心之中受到的道德谴责,却并不会太少……
    尤其是律师是不能揭发自己当事人的犯罪行为的,哪怕当事人在律师面前承认自己犯罪了,律师也必须恪尽职守的想办法帮当事人脱罪……
    这也是司法秩序的一部分!
    然而,这恰恰也是司法制度之中最不人道的一部分!
    为什么绝大多数的律师都会被认为是邪恶守序的代表,根本原因也就在此!
    对于律师来说,他们的工作就是替自己的委托人辩护,至于自己的委托人究竟是不是犯罪,对于他们来说,其实并不重要,他们只需要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就行了,不能接受替犯罪者辩护的律师,最终都会被这个行业所淘汰,所以能够在这个行业之中生存下来的,多半都是典型的邪恶守序的代表,对于他们来说,替自己的委托人脱罪,是自己的工作,哪怕自己的委托人实实在在是一个犯罪者,这一点都不能有任何的改变,否则的话,就是违背了自己身为一个律师的职业操守……
    而从这个角度上来说,律师的职业操守本身,其实就是不人道的……
    遵守职业的规则,这本身是每一个职业者都必须要做到的事情,但是这其中,却并不应该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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