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南洋之行的收获
中国,德国逐步确立了其在华销售军火的优势地位。到了十九世纪末,德国输出的步枪分处第三、四位,炮身则处于首位。
德**火在华销售的成功,严重威胁了其他列强的经济利益,从而引发列强们对中**火市场的激烈争夺。在上海,销售军火的洋行主要有:地亚士洋行、麦登司洋行、新泰来洋行、拿能洋行、马德隆洋行、琼记洋行、太古洋行、泰来洋行、德生洋行、香港南利洋行、美国纽约林明敦制造厂等等;在天津,从事军火贸易为主的有德国洋行,如礼和洋行、禅臣洋行、世昌洋行、增茂洋行、兴隆洋行等。
为了巩固市场,德方在清廷内部积极建立人脉。义和团运动前,德国政府与清朝历任驻德公使关系融洽,保持了军火销售渠道的畅通。
而得到各国政府支持的军火贸易只是一方面,各个外国洋行对中国的民间军火交易则是另一方面。从上海小刀会起义时起,洋商与起义军的军火交易可以看作是近代上海民间军火的滥觞。
显然,唯利是图是洋商的本质,与起义军进行军火交易当然不可能出自良好的动机和正义的目的。处于“中位”地位的洋商,不仅向义军出售军火,还向清军出售,他们坐地起价,从中牟取巨额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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