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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阿姆斯特丹条约

体制效率低下,可是在如此利益攸关的事情面前,几乎是发动了全面的效率。这也是因为作为荷兰第一大公司,荷兰东印度公司里面牵扯了太多的利益,不知道多少贵族是这家公司的股东,如果真的被英国人夺走东印度群岛殖民地,那么荷兰东印度公司也就完蛋了,而作为股东的贵族们甚至可能赔掉裤子。现在转手给唐人,一系列的种植园和土地仍旧属于荷兰东印度公司,而且他们还可以继续在巴达维亚、望加锡进行贸易,甚至之后还可以前往暹罗等地进行贸易,只要贸易航线维持住,荷兰东印度公司还存在希望。

    所以,在全国贵族和资本家们纠结和期盼中,最终范德斯皮格尔正式在阿姆斯特丹与楚白签订了《唐荷阿姆斯特丹条约》,条约正式确认了包括巴达维亚、马六甲、巴东、望加锡、马鲁古群岛在内的所有荷兰在东印度群岛的殖民地,主权归属大唐,荷兰东印度公司和其他荷兰公司在当地所有的财富受大唐政权保护,并在今后受大唐当地法律节制。通商和借贷等条款也一并出现在条约中,这份阿姆斯特丹条约基本上是楚白的原话一字不动。

    条约的签订也使人们看出了大唐的地位和影响力,即便是欧洲强国如荷兰,仍旧要屈服于大唐,以求能够继续生存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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