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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6章 变革(为新书求支持)

他的同乡们明白,法律的尊严,明白法律的意义,当然同样也懂得公权威的权威性。
    “为什么人们会产生“法不责众”的思想意识呢?这里的“众”又是指什么呢?在一个真正的法治社会,谁违反法律,法律就惩治谁;有多少人违反法律,法律就惩治多少人。参与违法的人数多决不能成为逃避法律惩罚的借口!恰恰相反,由于参与违法的人数多,造成的社会危害后果必定更严重,形成的社会恶劣影响必定更广泛,所以参与的人数越多,法律就越应当从重惩治违法者!也就是说,参与违法的人数多,不仅不能成为逃避法律惩治的借口,反而应当成为法律从重惩治违法者的理由!”
    在法庭上,听着律师在那里作结案阵词,几经筛选后,作为陪审团成员之一的许世良,整个人都陷入沉思之中,对于正在接受审判的陈世纪等人,他并不认识,但却也不算陌生,因为两人都同处一县,这陈世纪十五年前就取得了举人功名,若非是“壬辰之变”导致选官皆出地方,恐怕他早已考入进士,入朝为官了,而现在,他却是作为杀人嫌疑犯,被检察官以谋杀罪起诉,一但罪名成立的话,就会被处以死刑。
    “但是在中国,法律的“神圣不可侵犯”还只是写在法律的文本上,这一点,所有人非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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