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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5章 法必责众(为新书求支持)

场动荡,正是由于户籍登计以及土地调查所引起的的,这两者并非是亘古未有之事,但是对于一个新王朝而言,这一次的动作似乎有那么一点快了,尤其是后者,更是不知牵动了多少人的利益。
    早在多年前,内地就已经开始酝酿推行新税制,不过因为来自民众阶层的阻力,一直未能推行,只有东北因为人少地方,人口以官府移民为主,因此新税制得已推行。实际上无论是东北也好,亦或是内地也罢,所谓的土地锐,都是借鉴了日本在在明治维新时期对赋税制度,其主要内容大致有:土地税不再以土地的收获量为依据征收实物,而是以地价为依据征收现金。地价核定后是相对固定的。而土地税率统一为地价的1.5%,另附征相当于土地税1/3的地方税,两项合计占地价的2%。
    那么土地税制改革后,土地税占土地产出的比重大约是多少呢?土地所有者和佃农的负担或收入又如何呢?按照旧时报纸上的计算百姓则要上交土地产出的18.25%。从税率上,农民负担将三倍以前朝了。当然,并没有人去计算苛捐杂税等的免除之后,农民负担增加是非常有限的。
    几乎是在推行新税制的消息传出之后,人们立即看到了三倍于清时的税额,消息经一出,百姓惶惶如热锅蚂蚁: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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