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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章 台湾特别行政区(上)

政司法等三权,并且还有**的军队,甚至拥有地方性的外交权利等等。而这个台湾特别行政区的草案完全是王国瑞结合后世的香港澳门台湾的三个特别行政区的基本法结合起来抄的。而这个特别行政区的方法其实对于这个满清时代的人来说简直是荒唐,因为古代人讲究大一统,不管是国土还是政权,都讲究大一统。可是这个特别行政区的方案,简直是在挑战满清大陆政府的心理底线。如果真的按照这个方案,那台湾拥有自己的军队,拥有自己低一个等级的外交权利,并且能够拥有**的人事权利。

    从此以后,满清中央朝廷不能够下达任何强制性的命令给台湾,只能够用商讨性的语气来进行。甚至不能够派出任何官员、军队、各种政府控制的机构的人员来到台湾来行使权利,台湾的官员由自己来选举。而台湾特别行政区的总督也是由台湾自己选举,然后满清中央朝廷经过最后一层名义上的批准之后正式上任。这样满清朝廷等于是无法管理到台湾,这样台湾顶多也就是一个名义上的大清国土之外,那没有别的任何的意思了。

    这份台湾特别行政区的草案,完全是一个公开割据的方案。如果李鸿章签署了这份台湾特别行政区的草案,那恐怕接下来台湾也就是合理合法的割据一方,满清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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