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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二十五章 武举科举议事

慕叮嘱道:“科举之事一定要分为府试、州试、省试、国考。”
    “府试晋级者,可以在当地府县为官,也可以参加更高一级的州试。”
    “州试晋升者,可以留任本州,亦或者是参加更高一级的省试。”
    “以此类推。”
    “国考优胜者,其名录记载于吏部之中,作为国家储备官员培养。”
    “而淘汰者,让其回归本省,由省督安排他们的工作!”
    这样一来,一级一级,每一位有才能者都能寻到最合适的工作。
    通过府试没有通过州试,那这个人最合适的就是在府县之地为官。
    官职虽小,但是胜在与自身的才能匹配。
    更重要的一点,如此模式可以很好的解决各地官员紧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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