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三一章 不受理
没百年以上的船只。教科文组织声明:“从现在开始,破坏、掠夺、出售、散播泰坦尼克遗址中物品的行为,均为非法。”
这或许就是该草案从诞生那天起到现在十五年间做出的最好的一次判决。
不过目前国际上通用的针对海底沉船以及宝藏归属权的判决法律依据。还是《发现法》。
关于《发现法》,很多人以前认为它主要适用于鲸鱼、鱼等之类的财产——即那些从来没有物主的财产。而如今的趋势是《发现法》逐步应用于具有历史价值的沉船,因为年代久远,该船也意味着被原物主遗弃了。因此,“关于财宝打捞的案例……牵涉到几百年前的沉船,因为年代久远且长期遗弃,这可以说明原物主放弃了对该物的所有权……这可以援引《发现法》来裁决。”加之一般来说,《发现法》可以简单阐释为“谁找到。就归谁”。所以现在很多国际水域打捞出来的船只几乎都依此惯例,谁找到沉船地点并打捞出来。就归谁。
曾经闹得沸沸扬扬的奥德赛公司和西班牙政府关于西班牙护卫舰“梅赛德斯”号归属权的问题,最终美国法院之所以裁定梅赛德斯号以及上面的所有物品都应该归属于西班牙政府,其判决依据就是《发现法》。因为西班牙政府宣称几百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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