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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2节

,大门的阶梯两边,有狮子镇守,威风凛凛。
    正门的上方有黑底金字牌匾,上面写着“宁安县署”四个苍劲有力的大字,相传是一位大儒的手笔。
    上了台阶,正门左面是两面石碑,一面写着“诬告加三等”,另一面写着“越诉笞五十”,前者用来警戒百姓不能胡乱告状,不能诬赖他人,后面则是禁止越级告状,一旦越级上诉先用刑具打五十大板再说。
    右面则是一面鸣冤鼓,百姓只要有冤屈就可击鼓鸣冤。
    进入县衙,便是宽阔的前庭,但在正门和大堂之间,有一座半人高的石碑挡路。
    石碑的正面写着三个字,公生明。
    这是《荀子》中的原句,意为公正就能明察事理。
    这就是著名的戒石碑。
    方运走到戒石碑前认真作揖,后面所有人也一起弯腰拱手。
    方运道:“此碑铭刻荀圣之文,诸位可知用意何在?”
    就见一位年过四十的举人上前一步,微笑道:“此乃代荀圣戒饬官员之文,警示我等不得贪赃枉法。”
    方运点点头,认得此人便是宁安县的县丞陶定年,官居正八品,职责相当于副县令,若方运不在,他便代为管理县衙。
    县丞负责县里的文书、库房、赋税和粮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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