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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秦律如牢,不寒而栗

否则女子也不用将布肆和客舍给那名公士了。

    那么判罚结果如何呢?

    女子的丈夫原本是大夫(5级),按理说,嫡长子是可以继承簪袅的爵位的,因为隐匿资产,爵位被贬为了庶人,然后罚款二甲(约3200钱)。

    而识因为勒索,被贬为城旦,绑上镣铐,押送蜀地。

    女子隐匿的资产是68300钱和布肆、客舍,这个钱很多,但在级别上,属于第三级隐匿。在秦朝隐匿资产的罪责分三等,第一等,隐匿110钱,第二等,隐匿220钱,第三等,隐匿660钱。

    在女子主动自首的情况下,尚且降爵三级,罚了二甲。

    可见秦朝隐匿资产有多严重。

    在资产税上,秦朝的力度非常大,至于资产税有多高,想必风险与收益是相对的,如果不是资产税高,女子有必要冒着这么大的风险去隐匿资产吗?

    目前不知道秦朝资产税的比例,但是按照降爵继承制的标准来看,应该是分级且严厉的。

    像女子家这么有钱的,恐怕会直接收走一半的资产都有可能……

    整个秦朝,除了战死在沙场,自己的爵位可以由儿子继承外,其余情况下,都是一代就要割掉大半的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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