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麓谷镇
麓谷镇有一座类似于要塞的“城门”,此时,城门紧闭,有八个甚至十个枪手从各个角度,围拢住车队最前面的那辆“野牛”牌越野车。
这个车型是行尸事件发生之前,卖得最好的越野车之一。高大、宽敞、气派,斯坦森曾经做梦都想拥有一辆。
枪手们的领头者的是一名三十多岁的身材高壮的男子,他有着一头漂亮的卷曲的金发,身材高大、强壮、威猛,他就好像是一门装填完毕正蓄势待发的大炮。
这是一个“职业”的枪手,和红鼻子菲兹类似,因为他几乎是无论做什么,他的右手始终搭在右大腿根部的快拔枪套上,而在那里插着的,是一把银白色的沙漠之鹰。
这把手枪就和它的主人一样锋芒毕露、杀机腾腾!
在枪手头领的手下,是一位四十多岁面色被晒得有些黑的男人。他弓着腰,在那辆“野牛”上翻来翻去。
不过,与其说是检查,不如说是蓄意破坏。
“西蒙!”最后,那个皮肤有些黑的男人把类似女人胸衣或者内裤的一块粉红色的带蕾丝花边的布扔进后备箱里,向领头人做了一个安全的手势。
西蒙心领神会,向“城墙”上某个位置挥了挥手,“城门”缓缓打开,那辆“野牛”砰地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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