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格兰:两个自我
格兰这样的戏剧实践家看来有点隔靴搔痒的外行话。但是,他关于演员“要感动别人自己却未必要感动”、“重要的是严格控制自己”等等的基本论断,科格兰认为是正确而可贵的,因而把它作为建立自己的表演理论的一个重要传统依据。
任何一门学科的理论,不是单凭一个学者的思辨能力就能完整建立起来的。狄德罗对表演艺术的可贵观点由于缺少理论家本人的实践滋养,未能蔚成规模。而在理论水平上显然要低得多的科格兰,却把狄德罗的观点生发、补充、调理成了很像样子的表演理论形态。
《演员的艺术》第十节在谈到演员表演不能全然丢开自己时说:
我重复一遍:艺术不是“合一”,而是“表现”!
人们总是把这句话作为概括“表现派”的基本特征的警句,并认为这就是“表现派”名称的渊源。
科格兰认为,表演艺术与其他各种艺术相比,有一个基本的特点,就是创造者和创造工具的统一。演员既是艺术创造的操纵者,又是艺术创造的工具。但是,即使统一于一身,这种两重性并没有消泯,相反,正是从这两重性的交互关系中,可以找到表演艺术的奥妙所在。
由此出发,科格兰提出了演员有两个“自我”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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