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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琼斯:把对抗延续为过程

    琼斯(一八五——九二九),一个为英国现代戏剧事业作出过很大努力的剧作家,一生写过不少剧本。他的有关戏剧学的演讲和文章曾汇集成《英国戏剧的复兴》一书于一八九五年出版,一时产生过广泛影响。布轮退尔的《戏剧的规律》一九一四年在英国出版英译本时,琼斯为之作序,据他自己说,这是他比较集中地阐述自己对于戏剧普遍规律的认识的一篇文章。
    对于布轮退尔与亚却的分歧,琼斯采取了调和态度,又比较偏向布轮退尔。他在这个基础上,引出了自己的观点。
    琼斯说,他自己的剧作经验使他支持布轮退尔的规律,但亚却反驳布轮退尔时所举的有几个例子确实也否定了布轮退尔规律的普遍性。
    那么,亚却的“激变”说是否能解决问题了呢?琼斯觉得更不行。他说,连亚却自己都把“激变”分成“戏剧性”和“非戏剧性”两大类,而且“非戏剧性激变”又是那样多、那样显目,那么,“激变”这一概念的内涵就太不稳定了。正因为这样,琼斯便顺势调和道:“亚却的激变说是可以适当地归入布轮退尔的意志冲突说之中的。它们多半属于同一品类,有许多方面都是一致的。”
    琼斯认为,布轮退尔的薄弱之处是没有讲清行动对戏剧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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