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叔本华:生存的退让
……世界和人生不可能给我们真正的快乐,因而也就不值得我们留恋。悲剧的实质就在这里:它最后引导到退让。
为了让悲剧完满、彻底地完成这一任务,叔本华提出了两个艺术要求:
一、不要把造成悲剧的根源归诸正义、不正义之间的抗衡,而应该直接归诸“生存本身的罪过”;
二、不要把苦难的画面描绘得特殊而偶然,而应该对人人都十分近切。
只有这样,才能没有任何遗漏之处:生来就有苦难,人人都要碰到。既然连最小的躲避场所也没留下,只有退让一途了。
如果把正义作为悲剧的基点,那么人间也就有了善恶是非的标准、有罪无罪的界限。悲剧人物有意无意地犯了罪过,最后可以来赎罪,无论赎罪方式是何等惨烈,总还是标明这是一种可赎之罪,而可赎之罪也大抵是一种可避之罪,这中间就有一点乐观的因素了。叔本华对这样的悲剧和这样的悲剧观念十分不满,认为是“对于悲剧本质的全盘误解”。
在他看来,要求表现正义,是一种肤浅的乐天派和理性主义的观点,因为他们还以为世间还有正义存在的可能,人们还有控制灾祸的可能。
看破红尘的他嗤笑这是在“找寻自我安慰”。他的意见很是决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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