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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悲剧的情节

人,这似乎无须赘述了。但席勒却一再提醒人们:“只有在‘人’这个字的全部意义上的人,才能作为受苦的对象。”这种人不是超尘脱俗的人杰,人杰站得太高、看得太穿,因此不会产生真切的痛苦;也不是那种没有道德约束和情感控制的人,这种人心中没有支柱,失去理性,产生的痛苦也会肆洋一片而令人厌恶。席勒指出,悲剧作家特别喜欢寻找“善恶交织的性格”、“介乎完全堕落和完美无缺的人物之间”的人作为悲剧主人公;
    “同情”。这是以上种种特征交相结合而达到的最终目的,也是最能体现悲剧独特性的目的。因此席勒认为,这也是一支标尺:悲剧作家无须理会一切与这一目的无关的要求,与它有关的要求也都要以它为转移。席勒还指出,一切艺术种类的形式都是它的目的决定的,悲剧形式的目的就是达到同情和感动。
    说过了悲剧,席勒还顺便提到了喜剧。他说,从古代到近代,悲剧总是靠“重大题材”先声夺人,喜剧没有这种依靠,因此更难。
    在《论素朴的诗和感伤的诗》一文中他曾经指出:“悲剧是靠题材来维持的。但是,喜剧诗人却不得不靠他个人的力量来维持他的题材的审美性质。前者可以展翅高翔,这并不是一件太难的事情;后者却必须始终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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