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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性格三性

    承袭着传统意见,德莱顿也承认情节是戏剧的基础,但是他认为,戏剧人物的塑造才是施工的开始。他重点剖析了戏剧人物创造过程中的三个大问题,即性格的鲜明性、复杂性和可信性。
    鲜明性
    。性格的鲜明性,也就是倾向性。德莱顿指出:“所谓性格是指人物身上先天获得的某些倾向,那些倾向在戏中推动和带动我们去做好的、坏的、或者不好不坏的行为;或者说,那种使得人物去做这种那种行为的东西。”性格即倾向,而且在戏剧中这种倾向不能深深埋藏起来,“它们必须很明显,即是说,戏中每个人物必须表现出他们的一些倾向,这些倾向表现在行动中和言谈中。”不明显,无以见之于舞台。性格鲜明有什么好处呢?
    首先,可以把一个戏里众多的人物一一区别开来,德莱顿为此还引用了贺拉斯的定义:性格是把一个人和别的人区别开来的东西;
    其次,更重要的是,只有鲜明的性格才能引起观众的关心,起作用于观众。反之,没有性格的人在戏里无事可做,更不要期望通过他们带给观众什么美德了。在这一点上,德莱顿特别强调,悲剧如果要真正引起观众的恐惧和怜悯,必须把主角的性格写得鲜明,让他的美德胜过恶行,否则观众是不会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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