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法国古典主义
。同行中有人妒忌而进行攻击,高乃依及其拥护者出来辩护,事情闹到法兰西学院那里,黎塞留也很快得知了。这位首相授意法兰西学院撰文批评《熙德》,由学院创始人之一沙坡兰执笔。写出初稿后黎塞留曾提出意见作了一些修改,后于一六三八年正式发表。
法兰西学院的意见,当然是从古典主义的原则提出的。一度自我辩解的高乃依一见来头,就不得不附和。此后,他的剧作对于古典主义的规矩就相当谨慎,不大敢去逾越。大喜剧家莫里哀虽然有不少突破,却也尽可能遵循,把自己无穷的才华倾注在既定规范之中。
但是,无论是高乃依还是莫里哀,都常常流露出勉强就范的苦恼。例外的是另一位剧作家拉辛(一六三九——一六九九),“三一律”之类对他来说似乎是得其所哉。他能从容不迫地写出他要写的一切,却又不触犯所有的戒律。甚至给人一种感觉,拉辛如果突破了这些限制反而会写不好。这情景就像中国古代那些稔熟于诗词格律的诗人,格律对他们来说反而成了一种方便,成了艺术表达的扶手。因此,拉辛实在是一位古典主义的典范性作家。
那么,古典主义的原则是不是全是法兰西学院那四十个“不朽者”创造出来的呢?不是,有很多来自于古代,特别是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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