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必然律
至没有一个熟悉的人物,例如阿迦同的《安透斯》,其中的事件与人物都是虚构的,可是仍然使人喜爱。
原因何在?他的著名结论是:在艺术中,“一桩不可能发生而可能成为可信的事,比一桩可能发生而不能成为可信的事更为可取”,“因为可能有许多事违反可然律而发生”。(《诗学》第二十五章)换言之,在戏剧的选材上,内在的必然性和可能性,比已发生的事实重要得多。
根据必然律原则,戏剧在创作方法上应按照事物或人物应有的样子去描写。“应有的样子”并非“已有的样子”,要不然哲人和艺术家们为什么要不倦地吟唱他们心中的理想呢?同样,“已有的样子”也并非“应有的样子”,要不然哲人和艺术家们为什么要不断地厌弃现实世界丛生的混乱呢?亚里士多德显然不赞成只是刻画“已有的样子”,而是呼吁戏剧家去求索它们“应有的样子”。他对两个悲剧作家作了对比:
如果以对事实不忠实为理由来批评诗人的描述,诗人就会这样回答:这是照事物应当有的样子描述的——正如索福克勒斯说他自己描绘人物是按照他们应该有的样子,而欧里庇得斯描写人物却按照他们的本来的样子。
显而易见,亚里士多德是推崇索福克勒斯的。如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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