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钊从容就义绞刑架
),检察官杨耀曾分左右坐。依次召预定宣告死刑之二十名党人至庭,审问姓名、年龄、籍贯及在党职务毕,一一依据陆军刑事条例第二条第七项之规定,宣告死刑。至12时10分始毕。12时30分即由警庭用汽车六辆分载各党人赴看守所(引者注:指位于北京西交民巷的“京师看守所”)。各党人均未戴刑具,亦未捆绑。下车以后,即由兵警拥入所内。当时看守所马路断绝交通,警戒极严。军法会审派定东北宪兵营长高继武为监刑官。在所内排一公案,各党人一一依判决名次点名,宣告执行,由执行吏及兵警送往绞刑台。闻看守所中只有两架,故同时仅能执行二人,计自2时至5时,二十人始处刑完毕。首登绞刑台者,为李大钊。闻李神色不变,从容就死。
所谓“党人”,亦即共产党人。所用绞刑架,是从外国进口的“洋货”!
李大钊在就义前,曾慷慨激昂地演说;
不能因为你们绞死了我,就绞死了共产主义!我们已经培养了很多同志,如同红花的种子,撒遍各地!我们深信,共产主义在世界、在中国必然要得到光荣的胜利!
他高呼:“中国共产党万岁!”
李大钊被军阀们定为“罪魁祸首”。施刑时,别人只用二十分钟,李大钊却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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