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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放者的土地

点消受,这就比死都烦难了。就以当时流放东北的江南人和中原人来说,首先让人受不了的事实是流放的株连规模。有时不仅全家流放,而且祸及九族,所有远远近近的亲戚,甚至包括邻里,全都成了流放者,往往是几十人、百余人的队伍,浩浩荡荡。别以为这样热热闹闹一起远行并不差,须知这些几天前还是锦衣玉食的家庭都已被查抄,家产财物荡然无存,而且到流放地之后做什么也早已定下,如“赏给出力兵丁为奴”,“给披甲人为奴”等等,从孩子开始都已经是奴隶。一路上怕他们逃走,便枷锁千里。我现在随手翻开桌上的史料就见到这样一条记载:明宣德八年,一次有一百七十名犯人流放到东北,但死在路上就有三分之二,到东北只剩下五十人。由此,一路上的自然艰苦和人为虐待便可想见。好不容易到了流放地,这些奴隶分配给了主人,主人见美貌的女性就随意糟蹋,怕丈夫碍手碍脚先把丈夫杀了;人员那么多用不了,选出一些女的卖给娼寮,选出一些男的去换马。最好的待遇算是在所谓“官庄”里做苦力,当然也完全没有自由。照清代被流放的学者吴兆骞记述,“官庄人皆骨瘦如柴”,“一年到头,不是种田,即是打围、烧石灰、烧炭,并无半刻空闲日子。”
    在一本叫《绝域纪略》的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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