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我要你们死
,就只剩下她一个人,而就是那一年,他的父亲亲手把她送给刀疤,她永远忘不了那时父亲拿到钱之后低头哈腰献媚的小人脸,自那以后她就是一个玩物一个工具,一个没有自尊没有自由的东西。
这样的日子她过了十三年,这十三年里的每一天对她来说都是地狱,她想逃走,可是想到逃离之后被抓回来剁手剁脚、挖眼割鼻后的惨状,她退缩了,不知从何时起,她痛恨男子,痛恨所有比她幸福的女人,她要让所有的男人像狗一样匍匐在自己脚下,所有女人都该死,该死。
末世来了,她跟着刀疤一行跑到了这里,一天夜里,她在一个角落捡到了一颗兵乓球大小的金色珠子,她获得了力量,她得到了主宰他人生命的力量,十三年,十三年的痛苦她要让刀疤付出代价。她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杀了刀疤,让他一点一点慢慢慢慢的,流尽身上每一滴血而死,然后,再亲眼看着他的尸体被血魔一口一口的吃掉。
那种感觉,想想都让人兴奋、让人满足。
没想到好日子没过几天,就遇到了她的克星,但是这又如何,即使现在她没有一丝力量,没办法逃走,她依然要古默瑶死,要这里所有人死。
夜深人静,被数之不尽的血魔围攻,那应该是一件让人很兴奋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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