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

关灯

1410、区域总部

心底层民众。
    早在1960年,坡县开国前五年,坡县就成立了建屋发展局,这是“组屋制度”的开始。
    组屋是由建屋发展局承担建筑的公共房屋,多提供给中下阶层和贫穷家庭居住。
    购买组屋仅限月薪不超12000新币的坡县公民,每户仅限购买一套组屋。
    如果刚买组屋就卖掉,还要面临刑事处罚。
    购买组屋后,五年内不许出售,需要买更好的组屋,只能等五年后才能购买,而且必须将现有的组屋退出,维持一家一屋的原则。
    购买组屋除了低廉的价格外,还有官府的多项补贴,即使是刚结婚初入社会的年轻夫妻,同样能够独自承担购买组屋费用。
    要是还买不起,有一种人民组屋,产权属于官府,老百姓可以租房。
    截止2008年,85%的坡县公民住进了政府的组屋。
    其中,93%的居民拥有其房屋的产权,7%的低收入家庭向政府申请廉价租赁组屋。
    另外20%的高收入家庭则在市场上购买商品住宅。
    这种根据收入来分配住房资源,“劫富济贫”的发展方式,虽然还是没能遏制住商品房售价的上涨,但确保了底层民众“居者有其屋”。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