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逃学威龙》何敏,真香!
陈永仁当然是讨厌做卧底的。
但凡事都有例外的嘛!
像这种一路欢声笑语在学校上上课欺负欺负男同学泡泡女老师找找善良之枪的卧底任务,这就很舒服了。
这叫卧底吗,这特么叫度假+镀金啊!
这样的卧底任务,谁不想去做?
而且卧底还比较自由,可以以权谋私,为自己做点私事干点私活。
对于做卧底,陈永仁并不是太抗拒,卧底风险大收益高,容易升官。
毕竟张爱玲说过:出名要趁早,来的太晚,快乐也就不那么痛快了。
而且卧底回警队后,也并不像大家想的那样会被边缘化,警队的同事们还没有那么龌龊,把英雄当敌人对待。
他真正从内心深处厌恶的,是那种三年之后又三年的卧底。
卧底卧成大佬的那种!
到时候你说自己是留在社团当大佬还是立功回去当员佐级警察?
很难选啊!
所以说,他只喜欢“短平快”的卧底任务,不喜欢“长弯慢”的卧底任务,更不喜欢在黄志诚这类不择手段不顾卧底死活的的“黑警”手下做卧底。
至于叶校长说的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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