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八章 离谱的哥哥——离大谱(5.2K大章)
究其刑事责任。
故提起公诉, 请依法判处。
被告人李美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上述犯罪事实没有异议。
其辩护人辩护意见:认同本庭所有判决。
……
上述事实, 有公诉机关提交的并经当庭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可以证明:
……
(知道你们不爱看证据,所以略)
……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美教唆他人以盈利为目的抄袭他人行为,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罪名成立。
被告人李美制作隐晦视频照片并上传到互联网,其行为已构成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隐晦物品牟利罪以及传播隐晦物品罪,罪名成立。
被告人李美
故依据《刑事诉讼法》,判决如下:
被告人李美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被告人李美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隐晦物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罚金四十万元。
被告人李美犯传播隐晦物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数罪并罚,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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