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抽丝剥茧
原案发经过,看能否理出别的思路。
案发当晚,匕首与红中一起吃过饭,然后各自回家。
红中尾随了匕首,在他回家的路上,用利器将他制服,因为小巷留下了血迹。
匕首受伤的部位,很可能是头部或心脏等重要器官,不然他不可能不喊叫。
接着,红中将昏迷状态或死亡状态的匕首带进了防空洞。
然后同伙过来接应,一起将匕首带回了别墅。
等等,他为什么要将一个失去反抗能力的人带回别墅的地下室?
或者将尸体带回别墅?
陈恬雪更倾向后者,正常情况下,他不是应该将尸体掩埋在防空洞里吗?神不知,鬼不觉,更安全才是。
带回家里,即使胆子大,不后怕,但会给自己的犯罪留下铁证。
谁会这么傻?
那就只有一种可能,他必须带回家里。
他很可能受人胁迫。
而胁迫他的人,应该就是这个神秘的同伙。
能胁迫他的人,应该身手不凡。
那就很可能是袭击自己的人!
此人能用毒针远距离行刺,功夫之高,更像是里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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