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偶遇故人
唱是她的高中同学胡暮雨,因为知道自己没醉,不是眼花,她一下子有点震惊。
——当初她只知道胡暮雨和季之恒是在一个艺考机构学习的,并不知道她具体学的是什么。因为季之恒学的是表演,她就先入为主地以为胡暮雨也是学的那个了。现在看来,胡暮雨当初学的很有可能是声乐。
——因为,她唱得真的很好听。技巧和感情一应俱全,又很有自己的风格。这首歌余盼安并没有听过,她猜测这说不定是胡暮雨或者胡暮雨他们这个乐队原创的,不然怎么会和她那么契合,听上去就像是为她打造的一样。
余盼安在心里感叹:时间是把杀猪刀,不过它只杀猪,不杀女神。这么久了,女神还是那个女神。如果非说有什么变化,那大概就是变得更有韵味了吧。
他们这支乐队和刚刚那支并没有太大差异,不过作为主唱的胡暮雨唱得比上支乐队的主唱好听不少,一下子就把整个乐队的格调拉高了。加上她外形很亮眼、表现力又很强,观众们的欢呼声也越来越高。
余盼安坐在座位上默默地看着听着,心里已经做出了一个小小的决定。
——当年没有对胡暮雨说出的那声感谢,今天是时候说出来了。
胡暮雨等人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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