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四、明末十六次祈求日本助其复国
说,这次是郑成功为了补充物资的短缺,根据参谋冯澄世的献策,向日本接待物资,以此补充短缺,同时卖给吕宋(菲律宾)、交趾(越南)、泰国等,以获取利润。
文中曾写到:“已获日本铅铜之助。”另外如中村久四郎等人所诉,可以想象郑成功等人的军中已经有日本刀和日本式的甲胄等。由此来看,完全可以想象一直从日本获取某种援助。--即使没有幕府的正式援助,也会有民间人士某种形式的声援。
第三次是万洽元年(顺治十五年)(1658年)六月,他派遣的使船载乘员一百四十七人,进入长崎,带来了书信和各种物品。书信开头写着“启上日本国上将军麾下”,原文收入《华夷变态》。但幕府“未及复书”,未予理睬。
第四次是万治三年(1660年)七月,命其部下张光启向日本借兵。《海上见闻录》上写道:“命兵官张光启,往倭国借兵。”指的就是这一次。沈云的《台湾郑氏始末》上也有内容大体相同的记载,关于这次的结果,他写道:“日本上将军不予发兵,助铜熕(铜制大炮)、鹿铳、倭刀为备。”大概乞师的事情未成,但乞资的事情取得了一些成果。
郑成功的请援使有以上四次。但最后一次乞师的第三年,他壮志未酬,死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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