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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五、明朝官职和品阶

,正提举,副长官。
    文官初授承务郎,升授儒林郎,吏出身授宣德郎;武官初授忠显校尉,升授忠武校尉。
    正七品:都给事中,编修,监察御史,大理寺评事,行人司正,五军都督府、都察院、留守司、都司都事,通政司、按察司经历,太常寺博士,典簿,兵马副,营膳正,京县丞,府推官,知县,审理副,安抚司佥事,蛮夷司长官。
    文官初授承事郎,升授文林郎,吏出身授宣议郎;武官阶只有六品。
    从七品:检讨,给事中,中书舍人,行人司副,光禄寺典簿,署丞,詹事府、太仆寺主簿,京府经历,灵台郎,祠祭署奉祀,州判,副提举,府、卫、都转运盐使司、宣慰司经历,布政司都事,蛮夷副长官。
    文官初授从仕郎,升授徵仕郎。
    正八品:国子监丞,行人,部院照磨,五经博士,通政司、卫、按察司、转运司知事,京县、钦天监主簿,御医,保章正,协律郎,营膳副,王府典膳奉祀等所正,府经历,县丞。
    文官初授迪功郎,升授修职郎。
    从八品:翰林典籍,寺监典簿,博士,国子监助教,鸿胪寺主簿,京府、转运司知事,挈壶正,祠祭署丞,布政司照磨,王府典膳奉祀等所副,宣抚司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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