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六十四章 和平协议
亚齐伊斯兰议会是最高国家立法机构,
实行一院制。
议会通过的法律须经宪法监护委员会批准方可生效。议会议员共有220名,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任期4年。
实行总统内阁制,总统是国家元首,也是政府首脑,可授权第一副总统掌管内阁日常工作。
总统由人民直接投票选举产生,每届任期四年,
可连任一届。
司法总监是国家司法最高首脑,由最高领袖任命,任期5年。最高法院院长和总检察长由司法总监任命,
任期同样是5年。
司法部长由司法总监推荐,总统任命,议会批准,负责协调行政权与司法权的关系及遇到的矛盾。
在司法总监领导下,
还设有行政公正法庭和国家监察总局,分别审理民众对政府机关的诉讼和监督国家机关的工作。
哈尔斯??迪罗为首任最高领袖。
这一整套与如今伊朗的政治制度大同小异,只是在一些细节处略有不同,且早就开始运行了。
但当时的亚齐政府还只是临时政府,
所谓运行也只是试运行。
除了上述基于宪法产生的主要机构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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