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张 博客的建议
且书妖对着飞蛾的尸体讲了一个小时遗弃之地的见闻。终于决定转移对象。
霜雪皮丘兽显然是不可能的,博克不想招惹它,而且地位也不对等,他是堂堂索伦陛下的笔记,而那只臭老鼠只是陛下传人的宠物而已。
博克思来想去,毅然决定继续鞭笞飞蛾的尸体,恰好僵尸君王的到来。
得到僵尸君王默许,博克更加大胆了,眼珠一转,计上心头。
“如果在不死生物当中,伟大的玄奎陛下,绝对算是一个英俊潇洒,无人能及,另无数亡灵美女芳心暗许的男人,可是那是遗弃之地,在人类国度就不一样咯……”博克可惜地说道。
一只修长的中指突然出现在书妖的面前,按住他的封面,磁性而没有感情的声音:“你再说一遍!”
书妖的嘴抖了几下,他壮了壮胆,语重心长地说道:“看看,这样一点都不英俊,你知道女人怎么评价一个富有魅力的男人吗?男人的魅力,不光是俊朗的外表、富有和强大实力外,还有绅士!”
玄奎想了想,问道:“什么是绅士?”
“谦让,温柔,细心。”博克自豪地说道,“这三条,除了我博克之外,世上没有一个男人真正做到了!”
玄奎摇摇头,以他在人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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