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让我写本书?
图书公司齐名了!爱丽丝,企鹅公司代表着什么,你知道吗?”
爱丽丝摸了摸鼻子。
“嗯……中国用户最多、最能圈钱的互联网企业?”
“那是什么?喂,我都说了是英国好不好!”
“好,好,那然后呢?”
看着茜茜激动的模样,爱丽丝无奈叹了口气。
爱丽丝在前世就是一个爱好者,指环王很好看,哈利波特很精彩,冰与火之歌更不错,必须买回家收藏,至于金庸古龙全集更是三番四次的,可以说是重度爱好者也不为过。
但也就是这个程度了。
哪家出版社如何如何,哪家图书公司如何如何,哪本著作又再版了,哪本书的销量如何,她可没关心过那些。
事实上,爱丽丝在前世还是个重度的动漫爱好者,看过的动漫不知有几何。
但同样的,她也就是“看看动漫”而已。起码在百度时,声优表什么的向来都不理会,除非诸如钉宫理惠或“蓝染大叔”那种经典嗓音,能让她不得不认出来,这才专门查一下。
爱丽丝直到现在还记得一件囧事。
前世她高中毕业后第一次去动漫展,冷不丁瞧见《凉宫春日》系列的展台,当时就兴奋得差点要晕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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