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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六章 升堂

。大堂的正面是全部可以向内打开的格门,格门的上半部分是糊上窗纸的直棂窗,下半部为板门。格门外又有可拆卸的半人多高的木栅栏门。
    大堂中央用固定的屏风拦出一个三面隔断、正面开放的“暖阁”。屏风一般画有蓝天红日的图案。暖阁上房悬挂着题有“明镜高悬’的匾额,地面比大堂铺着青砖的地坪稍高,铺有地板,正中位置摆放着长官的公案、公座。长官坐堂时,公案上放着文房四宝,一支朱笔、一支墨笔、一个签筒,签筒上插着几十支漆成红色的竹签,称为“火签”,权力的象征。当长官在审理案件时,觉得有必要动用刑讯,就抽几支火签扔下去,这叫做“洒签”,每根签表示责打受讯人5下。审案时公案上放置着一块红木块,为“惊堂木”(亦称“气拍”或“怒棋”),断案时用来拍桌子威吓受讯人。
    大堂两边各放着写有‘肃静’和‘回避’的大木牌。两边各站立着一群带刀的捕快。
    檐廊和主体建筑联结,内部一般作卷棚顶,也叫“卷棚”。一般人不得进入大堂,只能到檐廊的卷棚下听命。
    卷棚下站着一**头接耳的平民百姓,如鸭子般七嘴八舌地各抒己见。
    不会儿,随着捕快们一声“威武~”,堂内出现一位身着蓝袍官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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