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三章 天价欠条
如果吴氏集团不能在三个月内还清林安总价在二十亿的欠款,那么林安则可以得到吴晴兰拥有的百分之十五股份,还有吴俊由他母亲代管的百分之二十的股份。
同时在借条的附件当中,还详细列明了吴氏集团所抵押的总价在三十个亿的固定资产,也就是说不管在接下来吴氏集团是不是换了老板,还是出现其他状况。
只要三个月后吴氏集团没有还钱,那么林安只要拿着这份“欠条”就可以去法院申请判定,自己才是借条中所列出来的那些资产的真正主人。
最重要的是,林安最终付出的不过是两个亿的现金,在外人看来这简直就是赤果果的倒贴。
这女人真的发起狠来可真不能小看,吴晴兰开出这样一份借条出来,这意味着当吴学君不能出来,那么吴氏集团也不会白白便宜给某些人。
甚至玩的更绝一点,当事不可违的时候,她可以直接用白菜价卖给某些人,然后拿着钱带着家人远走高飞,至于后面的烂摊子则扔给那些人去扯皮。
可如果吴学君出来了,那么这二十个亿就是送给林安的,毕竟吴学君再怎么感激林安,也不会白白将百分之三十五的股份送给林安,毕竟这涉及到了吴氏集团的核心机密。
林安感叹了两下后,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