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6章 南方企划
皮包公司”,因为他压根就没什么正当业务;开业之初,除了董事长兼总裁杨有路外,只有两名员工,一是财务总监兼会计办公室主任电话接线员,另一位是驾驶员兼董事长助理办公室副主任。
当然,在外人看起来“南方企划”这个公司也是颇有实力的,一辆崭新的价值20万美元的奔驰车奔驰在羊城的大街上,在1980年代,不敢说这车数第一,但前五是一定能够数上的。
南方企划,私下里要做什么,杨夏是交待过杨有路的,而杨有路也为了“报恩”,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当然,为了把这个美资公司搞得更真实一些,在公司成立之前,杨夏就要求汉德森给杨有路办理米国绿卡。
没办法啊,华夏自1840年以来,都认这些呢。
当然,一个外资公司的老总,在华夏经商时,贿赂了华夏的政府官员,这个算什么呢,能治行贿罪么?西方国家有“商业贿赂”罪,但华夏似乎很久之后才有呢。即便有这个罪,想要以此罪关押一个米国公民,华夏准备要进一步丢脸是么?
本来,一个公司犯了类似的罪孽,是要遭受到所在国的处罚的,譬如处于千万亿万米金罚款,可是,就杨夏所知,后世的华夏,似乎从来没有对外资公司作出过类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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