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签约
后就立即满口铜臭了起来:“《英雄志》是一本好的武侠,我们《明报晚报》希望能够获得它的独家连载权,不过限于林小姐你还是新人作者的身份,所以我们的《明报晚报》只能出到一千字三十五块的价格来购买《英雄志》的报刊连载版权。当然,如果成绩够好,我们也会不吝于增加稿费。”
35元一千字,还真是一个够低的价钱。林静忍不住在心里吐槽着,尽管她已经有了相当的心理准备。但又有什么办法,新人都是用来剥削的!
《明报晚报》是一份知名度很高的报纸,而且名声也不像一般的八卦小报那样声名狼藉,能够在上面连载文章,相比其它的小报,无疑更容易打响名声。而且她实际上也不是真的在“创作”,只不过承担了一个抄写员的职责,最多也就是在文字上做一点儿润色,并没有花费她多少的时间。
35元一千字的稿费,她赚起来也不会有什么难的,无非是多抄写一点,用量来填补质的欠缺。甚至,她还有一点崽卖爷田心不疼的恶搞心理在其中。
“好吧。”
虽然同意了签约,但林静只有15岁。在香江,1990年之前,21岁才是法定的成年年龄。所以她需要监护人,爸爸林力威在合同上签字,合同才真正有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