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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九章 女娲通宝

海东岸的人类多擅捕海兽,因此在共工氏族,买卖常常用鱼鳞、龟甲结算;到了洱海西岸的祝融地界,因为盛产穿山兽和剑鱼,用来结算的东西又成了穿山兽皮和剑鱼的剑鳍;再到了骊山,大伙儿认可的等价物又变成了食蚁兽皮、灰狼皮和雷兽皮。这种因为地域差异,物产不同造成的兽皮材质上的差异,使得跨地域贸易几乎成为不可能。弥河流域的凶兽土缕,兽皮坚韧,刀剑不进,水火不侵,自然要比有熊氏族常用的灰熊皮值钱许多,但因为没有统一标准,使得嫪臻和斟骊之间做买卖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尽管在洪荒世界,几乎每一个人都有一手估摸兽皮价值的手段,但受限于见识和整个物价体系的模糊,使得贸易始终停留在以物易物的阶段,无法进一步发展。
    甚至更为直观的,很多人明明需要购置许多东西,以女娲氏族的生产力,族人们也有足够的闲置财富来进行购买,但是每次出门置办些生活所需,依然只能一次买上一点点。原因非常无奈------兽皮的携带实在是太过不方便了。由于一只两斤重的山鸡就要价值一张兽皮,导致但凡想买的东西多些,人们就不得不浑身上下背着成捆成捆的兽皮,艰难跋涉。
    相比之下,如果用统一的石块或者类似的东西当做一般等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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